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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冬方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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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向来有一点不同于蜘蛛尾巷诸位住客的精气神。一样的黄兮兮领子油光光头发灰涂涂内衣,走在大街上让人敬都敬不起来,只能忙不迭地躲远,他却总是挺着腰板,摆一副阴沉脸色,像是故意打扮成这幅德行,好让各位社会渣滓离得远些一样。
当然,在他眼里,各位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先生们,包括拿着智能手机或者高配电脑看这篇小说的诸位,的确都是不配和他讲话的渣滓。或者,按照他的说法,麻瓜。
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可是个巫师呢。尽管才十二岁,煮的魔药远比不上医院的化学制剂,他也是个真正的巫师。仅凭这一点,他的麻瓜邻居们,包括几个街区之遥的有独栋房子和轿车的那些,就不能和他相提并论了。
不论事实如何,他的的确确是这么想的。他必须得这么想,要不然,这种就着白水啃干面包的日子,还有什么滋味呢?
魔法,魔法!提高声望,酿造荣耀,阻止死亡的魔法!没有它,他就和父亲一样,是爬在泥泞里的虫豸,有了它,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然而魔法毕竟不能从空气里变出一顿大餐,也不能变出来像样的圣诞节礼物。的确,还有四个多月才是圣诞,但是礼物得提前预备起来,否则到时候,别提加隆,就连西可和纳特都会有不凑手的风险。
“妈,这是学校的书单。”他递上猫头鹰丢下来的单子,小声说道。
“拿我的旧课本……”普林斯小姐(从知道自己巫师身份的那天起,他就在心里这样称呼他母亲)揉了揉额角,有气无力地说,“还有点钱在厨房的罐子里,你自己去拿。”
缓慢而浅地呼吸几口,她补上句话:“别让你爸看见,小心挨打呀。”
年轻的斯内普先生倒不怕他父亲,事实是,自从他魔力爆发,把酒瓶子在那家伙的头上打碎了两个,就没再挨过打了。当然,火气总得有些发泄的地方,那个渣滓把醉酒后的火气,全都发在了普林斯小姐身上。
他救不了自己的母亲,而且自认为有理由。她爱那个麻瓜,所以不需要,也不值得他的拯救。尽管她需要的话,斯内普也做不了什么——除了抱着他的父亲,哭着求他别动手。
他拿到罐子里的所有钱币,一件合身的毛衣,一双新靴子,几支羽毛笔和最廉价的魔药材料,普林斯小姐给他的钱只够这些。蹭学校魔药教室熬的药水已经卖掉了,变成再薄点就有戳破风险的羊皮纸。于是斯内普先生啃着羽毛笔,悻悻地把毛衣从购物清单上划下去。毕竟,穿着校服长袍,没人会在意他的手腕露出来一块。
即使这样,如果想买点像样的东西,也只能买上一两样。不过幸好,要送礼物的人,也只有一个。
莉莉·伊万斯小姐,十二岁,霍格沃茨学生。为了控制篇幅,我只好略过斯内普先生眼里,她的诸多优点。而她的唯一缺点,就是她那身为麻瓜的父母和姐姐了。不过,值上千加隆的草药,也是要施加动物尸体和粪便制成的肥料的,这样看来,这一点小小的不足,在斯内普先生的眼里就算不得什么了。
西可换成的纸钞在他汗津津的手里,飘得很,仿佛吹口气就能飞走。斯内普先生和他的洞洞外套、小一号的鞋和发黄的衬衣一起,站得笔直,目不斜视地走到百货商场里去。
莉莉想要那个橱窗里的玩偶猫,球形关节,绒绒毛,玻璃做的蓝汪汪眼睛,他早就知道。玩具是小孩子的东西,她则是个十二岁的大女孩了,所以不肯和父母开口。斯内普暗自庆幸她的小心思,否则以伊万斯先生的高薪,他还有什么机会呢?
商场里开着冷气,吹得他后背上凉飕飕的,有打领带的男士,臂弯里挂着化着妆的女人,手中牵个娃娃一样的孩子,从他身边走过。那孩子经过他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怯生生地往男人怀里蹭。
“经济真是不好……流浪汉……”斯内普听见男人的抱怨声,那男人把孩子扛在肩上,大步向前,很快就上了电梯,消失在斯内普的视线外了。
斯内普很高兴,那恼人的麻瓜小孩能离自己远些——但是那孩子的玫瑰色脸蛋让他想起来镜子里一张蜡黄而双颊凹陷的脸,贫穷的社会底层者的脸,他自己的脸。他唯一强过那一家三口的,也就是身为巫师这一点了。
而这一点差异,是让一切都不同的关键。
斯内普先生觉得这是世界颠扑不灭的真理,直到他看见玩偶下面的价签。那玩偶比他的毛衣贵得多,事实上,比他的毛衣、靴子、魔药材料和羽毛笔加在一起都贵。
“那个,包起来。”他听见身后的声音,方才的男人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简单地说。
“好的先生,请问您要刷卡还是付现金?”服务员从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在斯内普瞪着价签看的几十分钟里,那女人一次都没露头。
“猫——猫猫!!!”小孩在男人怀里,挥着双手笑。
天大概是灰的,时间似乎是下午,他向蜘蛛尾巷走,路上的每个麻瓜似乎都在对他指指点点。有很多想法在他心里转,最终只凝成几颗水珠,在眼眶里打了个旋,就不见了。至少有一件好事,斯内普对自己说,他终于可以买毛衣了。
这个半大孩子没往伊万斯家去,佩妮早说明白了不喜欢他,伊万斯夫妇则对他保持着最基本的礼貌。平日里,看在他们是麻瓜的份上,他不会在乎这些人怎么说,而因为他们是莉莉的亲人,他也能打叠起耐心,应付这些说不上友好的人。但今天不行,即使有莉莉在,他也做不到。
魔法,魔法!他必须得有魔法,必须得做个巫师。有了魔法,他的口袋里尚且空空如也,如果没有的话……不,斯内普不敢想下去了。
_T.B.C._
2016年03月06日 1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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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他眼里,各位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先生们,包括拿着智能手机或者高配电脑看这篇小说的诸位,的确都是不配和他讲话的渣滓。或者,按照他的说法,麻瓜。
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可是个巫师呢。尽管才十二岁,煮的魔药远比不上医院的化学制剂,他也是个真正的巫师。仅凭这一点,他的麻瓜邻居们,包括几个街区之遥的有独栋房子和轿车的那些,就不能和他相提并论了。
不论事实如何,他的的确确是这么想的。他必须得这么想,要不然,这种就着白水啃干面包的日子,还有什么滋味呢?
魔法,魔法!提高声望,酿造荣耀,阻止死亡的魔法!没有它,他就和父亲一样,是爬在泥泞里的虫豸,有了它,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然而魔法毕竟不能从空气里变出一顿大餐,也不能变出来像样的圣诞节礼物。的确,还有四个多月才是圣诞,但是礼物得提前预备起来,否则到时候,别提加隆,就连西可和纳特都会有不凑手的风险。
“妈,这是学校的书单。”他递上猫头鹰丢下来的单子,小声说道。
“拿我的旧课本……”普林斯小姐(从知道自己巫师身份的那天起,他就在心里这样称呼他母亲)揉了揉额角,有气无力地说,“还有点钱在厨房的罐子里,你自己去拿。”
缓慢而浅地呼吸几口,她补上句话:“别让你爸看见,小心挨打呀。”
年轻的斯内普先生倒不怕他父亲,事实是,自从他魔力爆发,把酒瓶子在那家伙的头上打碎了两个,就没再挨过打了。当然,火气总得有些发泄的地方,那个渣滓把醉酒后的火气,全都发在了普林斯小姐身上。
他救不了自己的母亲,而且自认为有理由。她爱那个麻瓜,所以不需要,也不值得他的拯救。尽管她需要的话,斯内普也做不了什么——除了抱着他的父亲,哭着求他别动手。
他拿到罐子里的所有钱币,一件合身的毛衣,一双新靴子,几支羽毛笔和最廉价的魔药材料,普林斯小姐给他的钱只够这些。蹭学校魔药教室熬的药水已经卖掉了,变成再薄点就有戳破风险的羊皮纸。于是斯内普先生啃着羽毛笔,悻悻地把毛衣从购物清单上划下去。毕竟,穿着校服长袍,没人会在意他的手腕露出来一块。
即使这样,如果想买点像样的东西,也只能买上一两样。不过幸好,要送礼物的人,也只有一个。
莉莉·伊万斯小姐,十二岁,霍格沃茨学生。为了控制篇幅,我只好略过斯内普先生眼里,她的诸多优点。而她的唯一缺点,就是她那身为麻瓜的父母和姐姐了。不过,值上千加隆的草药,也是要施加动物尸体和粪便制成的肥料的,这样看来,这一点小小的不足,在斯内普先生的眼里就算不得什么了。
西可换成的纸钞在他汗津津的手里,飘得很,仿佛吹口气就能飞走。斯内普先生和他的洞洞外套、小一号的鞋和发黄的衬衣一起,站得笔直,目不斜视地走到百货商场里去。
莉莉想要那个橱窗里的玩偶猫,球形关节,绒绒毛,玻璃做的蓝汪汪眼睛,他早就知道。玩具是小孩子的东西,她则是个十二岁的大女孩了,所以不肯和父母开口。斯内普暗自庆幸她的小心思,否则以伊万斯先生的高薪,他还有什么机会呢?
商场里开着冷气,吹得他后背上凉飕飕的,有打领带的男士,臂弯里挂着化着妆的女人,手中牵个娃娃一样的孩子,从他身边走过。那孩子经过他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怯生生地往男人怀里蹭。
“经济真是不好……流浪汉……”斯内普听见男人的抱怨声,那男人把孩子扛在肩上,大步向前,很快就上了电梯,消失在斯内普的视线外了。
斯内普很高兴,那恼人的麻瓜小孩能离自己远些——但是那孩子的玫瑰色脸蛋让他想起来镜子里一张蜡黄而双颊凹陷的脸,贫穷的社会底层者的脸,他自己的脸。他唯一强过那一家三口的,也就是身为巫师这一点了。
而这一点差异,是让一切都不同的关键。
斯内普先生觉得这是世界颠扑不灭的真理,直到他看见玩偶下面的价签。那玩偶比他的毛衣贵得多,事实上,比他的毛衣、靴子、魔药材料和羽毛笔加在一起都贵。
“那个,包起来。”他听见身后的声音,方才的男人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简单地说。
“好的先生,请问您要刷卡还是付现金?”服务员从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在斯内普瞪着价签看的几十分钟里,那女人一次都没露头。
“猫——猫猫!!!”小孩在男人怀里,挥着双手笑。
天大概是灰的,时间似乎是下午,他向蜘蛛尾巷走,路上的每个麻瓜似乎都在对他指指点点。有很多想法在他心里转,最终只凝成几颗水珠,在眼眶里打了个旋,就不见了。至少有一件好事,斯内普对自己说,他终于可以买毛衣了。
这个半大孩子没往伊万斯家去,佩妮早说明白了不喜欢他,伊万斯夫妇则对他保持着最基本的礼貌。平日里,看在他们是麻瓜的份上,他不会在乎这些人怎么说,而因为他们是莉莉的亲人,他也能打叠起耐心,应付这些说不上友好的人。但今天不行,即使有莉莉在,他也做不到。
魔法,魔法!他必须得有魔法,必须得做个巫师。有了魔法,他的口袋里尚且空空如也,如果没有的话……不,斯内普不敢想下去了。
_T.B.C._